法規名稱: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辦理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設備(設施)獎助審核作業要點 (民國 93 年 04 月 19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81 年 10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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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
    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設施標準及獎助辦法第十條規定,主管機關
    對已設立或籌設之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符合下列規定者,得給
    予獎助:
 (一) 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其他相關服務績效良好者。
 (二) 所提服務計畫符合實際需求者。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