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審查雇主申請初次招募或重新招募第二類外國人之生活管理計畫書裁量基準 (民國 98 年 01 月 21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3 年 06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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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審查雇主申請初次招募或重新招募第二類外國人工作所應檢附之「
    外國人生活管理計畫書」,特訂定本裁量基準。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