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 (以下簡稱本局) 為協助不易進入一般 性職場或無法創業之中、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提升其專業能力,工 作技能,使其獲得適性之居家就業之機會,進而自立更生,故結合民 間團體推動居家就業服務,特訂定本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