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身心障礙者居家就業服務補助作業要點 (民國 98 年 01 月 01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4 年 06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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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 (以下簡稱本局) 為協助不易進入一般
    性職場或無法創業之中、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提升其專業能力,工
    作技能,使其獲得適性之居家就業之機會,進而自立更生,故結合民
    間團體推動居家就業服務,特訂定本要點。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