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辦理身心障礙者職務再設計服務計畫 (民國 94 年 06 月 13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3 年 0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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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依據:
一、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第二十九條
二、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
三、身心障礙者就業輔助器具補助辦法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