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13:56
法規名稱:
廢
委託民間訓練機構辦理中長期失業者職前訓練計畫作業規定 (民國 102 年 12 月 19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5 年 10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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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為增加中長期失業者更多元且彈性參訓機會,規劃運用民間訓練機構 ,加強推動辦理中長期失業者及區域產業所需之職業訓練,以提升失 業者工作技能進而促進就業,特訂定本作業規定。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