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 2007 人力創新獎選拔表揚要點 (民國 103 年 01 月 08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6 年 0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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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為選拔、表彰具有人力培訓創新或實績之人培標竿(辦理人力培訓績
    優之企業、專業團體或個人),以促進企業廠商及社會大眾對人力資
    源發展經驗之瞭解與學習,型塑投資人才之優質環境。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