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九十七年度提升在職勞工自主學習計畫 (民國 103 年 01 月 08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6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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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以下簡稱本局)為提升在職勞工知識
    及技能,透過勞工團體提供會員及相關領域在職勞工最適訓練課程,
    並給予訓練費之補助,以激發在職勞工自主學習,累積個人人力資本
    ,以達提升國家整體人力資本目標,特訂定本計畫。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