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九十七年度協助企業人力資源提升個別型計畫 (民國 103 年 01 月 08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7 年 0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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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以下簡稱本局)為推動在職訓練業務
    ,協助民間之事業機構(以下簡稱企業)、非營利組織或團體(不含
    公營機構及組織),發展訓練,並獎勵創新,期使訓練產生擴散分享
    、示範帶動效益,持續提升企業人力素質,齊力累積國家優質人力資
    本,以奠定國家競爭力的重要基石,特訂定本計畫。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