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以下簡稱本局)為配合「擴大開放陸 客來臺觀光」及「重要觀光景點建設中程計畫(九十七~一百年)」 等國內觀光產業發展政策,協助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以下簡稱 地方政府)及民間專業團體辦理觀光產業從業人員培訓活動,以提升 我國觀光服務品質,襄助達成「來臺旅客每年成長百分之七」的目標 ,進而擴增觀光產業之勞動力需求與就業機會,特訂定本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