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身心障礙者職業輔導評量實施方式及補助準則(以下簡稱本準則) 第十二條規定,為協助辦理職業輔導評量單位建立自我評鑑機制,透 過評鑑提昇職業輔導評量服務品質,以促進身心障礙者適性就業,特 訂定本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