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推動營造業事業單位辦理職前培訓計畫 (民國 99 年 02 月 01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8 年 0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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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以下簡稱本局)為配合「振興經濟擴
    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加速推動公共建設,協助營造業相關事業單位
    獲得經營發展需求之人力,同時介接失業者再就業之管道,增加失業
    勞工就業機會,落實訓用合一,特訂定本計畫。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