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工保險局受託辦理各項福利津貼溢領催繳及帳務註銷作業要點 (民國 96 年 01 月 19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6 年 0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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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工保險局(以下簡稱本局)為受託辦理敬老福利生活津貼、原住民
    敬老福利生活津貼、老年農民福利津貼(以下簡稱各項福利津貼)溢
    領催繳及帳務註銷作業,特訂定本要點。
    本要點帳務註銷,依中央政府各機關註銷經費賸餘-待納庫(押金、
    材料)及應收歲入(保留)款會計事務處理作業規定辦理。其未規定
    者,悉依本要點規定。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