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補助各級勞工行政主管機關運用民間勞資關係中介團體調解因應貿易自由化受影響產業勞資爭議實施要點 (民國 106 年 09 月 06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0 年 0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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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以下稱本會)為因應貿易自由化受影響產業可能
    增加之勞資爭議案件,對各級勞工行政主管機關運用民間團體調解勞
    資爭議業務採取補助之措施,並妥善運用民間專業資源,協助地方勞
    工行政主管機關(以下稱地方主管機關)處理勞資爭議,提昇行政效
    率,特訂定本要點。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