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自辦在職訓練作業原則 (民國 111 年 12 月 26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1 年 05 月 0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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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以下簡稱本署)為因應產業發展並提高在職勞
    工職場穩定度,充分運用各分署訓練設施與師資,利用假日或夜間時
    段辦理在職人員之進修訓練,以提升生產力及服務品質。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