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強化身心障礙者職場適應服務計畫 (民國 103 年 04 月 29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3 年 0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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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以下簡稱本署)為提供已就業之身心障礙者就
    業後相關協助與輔導,及早主動介入,協助職場適應,以持續穩定就
    業,特訂定本計畫。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