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勞工退休金條例退休基金、勞工退休基金及勞工保險基金從事衍生 性金融商品交易,依勞工退休金條例退休基金管理運用及盈虧分配辦 法第六條第二項、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九條第二項及 勞工保險基金管理及運用辦法第九條第二項規定,特訂定本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