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自行研究計畫實施要點 (民國 104 年 02 月 16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7 年 07 月 10 日
1
一、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以下簡稱本署)為鼓勵所屬員工積極從事與就
    業安全相關之研究,以促進業務興革並傳承個人經驗,依據行政院所
    屬各機關研究發展實施要點及勞動部自行研究計畫實施要點規定,訂
    定本要點。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