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評選及獎勵要點 (民國 103 年 08 月 19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3 年 0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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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以下簡稱本署)為提升及鼓勵機關人員處理人
    民陳情案件效率與品質,並建立標竿學習,爰參照行政院及所屬各機
    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第十九點規定,訂定本要點。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