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勞動部(以下簡稱本部)為辦理補助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督促雇 主提供合理且符合勞動法令之工作環境,形塑企業良好經營型態,進 而提升我國就業環境之勞動條件,以穩定勞雇關係,促進勞工就業, 爰依就業保險法第十二條第三項及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第四十 八條規定,訂定本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