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辦理少年矯正機關收容少年就業促進服務實施原則 (民國 105 年 05 月 20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5 年 0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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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以下簡稱本署)為結合相關部會資源於少年矯
    正機關收容之少年出校(院)前,提供就業促進服務,增進少年生活
    能力,協助其回歸社會與穩定生活,特訂定就業促進實施原則(以下
    簡稱本原則)。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