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勞動部(以下稱本部)為執行辦理勞工體格與健康檢查醫療機構認可 及管理辦法(以下稱本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建立辦理勞工 體格及健康檢查醫療機構(以下稱認可醫療機構)之檢查品質及管理 分級之訪查機制,確保勞工體格與健康檢查之品質,特訂定本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