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道實施計程電子收費依法解僱之收費員就業安定補貼實施要點 (民國 106 年 04 月 19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5 年 12 月 19 日
1
一、勞動部、交通部及企業為照顧因政府國道計程收費改制政策,致經濟
    困難、重大傷病或變故、就業困難或需社會協助處境之收費員,爰針
    對國道計程收費改制而遭解僱之收費員提供補貼,以安定其生活,促
    進社會和諧,特訂定本要點。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