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從事戶外工作虎頭蜂螫危害預防指引 (民國 104 年 02 月 17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4 年 0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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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每年全台虎頭蜂螫消息頻傳,受螫者輕則腫脹劇烈疼痛,嚴重時會出
    現過敏性休克甚至致死,對從事戶外工作者造成極大的威脅。虎頭蜂
    的攻擊常出其不意,一旦招惹常有嚴重後果,因此,瞭解虎頭蜂的習
    性,方能減少被毒蜂螫叮的機會,甚至遭蜂螫時能做出正確的判斷與
    反應,使自身或周遭人員之傷害降至最低。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五條規定,雇主使勞工從事工作,應在合理可行範
    圍內,採取必要之預防設備或措施,使勞工免於發生職業災害,爰此
    ,勞工於戶外作業,雇主有責任注意工作場所周遭可能突發狀況,適
    當安排工作內容,以保護勞工減少虎頭蜂螫之危害,爰訂定本指引。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