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發展職能基準及職能導向課程補助要點 (民國 113 年 04 月 16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6 年 11 月 0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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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以下簡稱本署)為落實職業訓練法第四條之一
    規定,並依據職能發展及應用推動要點第四點規定,鼓勵發展職能基
    準及職能導向課程,以優化訓練內涵,特訂定本要點。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