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動部補助勞工及工會出席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會議交通費實施要點 (民國 113 年 06 月 28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7 年 0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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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動部(以下簡稱本部)為推動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業務,補助勞工及
    工會出席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會議交通費,以增進勞工及工會運用本部
    裁決機制之意願,達成宣導政府施政措施之目的,特訂定本要點。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