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跨國勞動力政策協商諮詢小組設置要點 (民國 108 年 10 月 07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6 年 07 月 0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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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動部(以下簡稱本部)為評估勞動供需狀況,擬定具公信、公正、
    合理、符合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且在勞資社會對話三贏原則下訂定跨
    國勞動力政策,爰設置跨國勞動力政策協商諮詢小組(以下簡稱本小
    組)。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