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安心就業計畫 (民國 110 年 07 月 02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9 年 0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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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動部(以下簡稱本部)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
    條例施行期間,為因應國內就業市場之影響,於勞雇雙方協商同意暫
    時縮減工作時間及減少工資時(以下簡稱減班休息),運用薪資差額
    補貼措施,以穩定就業,特訂定本計畫。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