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動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辦理受僱勞工生活補貼計畫 (民國 110 年 08 月 11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10 年 07 月 0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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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動部(以下簡稱本部)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警戒標準提
    升至第三級之影響,針對薪資減少一定比率之受僱勞工,提供生活補
    貼(以下簡稱本補貼),以穩定其生活,特訂定本計畫。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