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雇主申請聘僱第三類外國人文件效期、申請程序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 (民國 113 年 08 月 26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11 年 0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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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
(一)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四十四條及
      第四十八條。
(二)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
      格及審查標準(以下簡稱本標準)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第六
      十一條及第六十一條之一。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