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減班休息勞工再充電計畫 (民國 114 年 12 月 31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14 年 07 月 0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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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動部(以下簡稱本部)為執行因應國際情勢支持勞工安定就業辦法
    第六條及第十八條規定,於在職勞工與受僱事業單位因應國際情勢影
    響協議實施暫時減少正常工時(以下簡稱減班休息),支持勞工利用
    該減班休息期間參加訓練課程,增進工作所需專業職能,以穩定就業
    ,特訂定本計畫。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