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23:55
法規名稱:
廢
勞工保險局組織條例 (民國 104 年 06 月 24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84 年 11 月 08 日
第 10 條
秘書室之職掌如左: 一、印信典守事項。 二、文書、收發及檔案管理事項。 三、法律事務處理事項。 四、出納及庶務管理事項。 五、工員管理事項。 六、議事及公共關係事項。 七、其他不屬於各處、室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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