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會議規則 (民國 105 年 01 月 05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76 年 08 月 07 日
第 10 條
委員會議紀錄分別載明左列事項:
一、會議次別。
二、會議時間。
三、會議地點。
四、主席、出席及列席人員姓名。
五、紀錄人員姓名。
六、報告事項之案由、內容及其決定。
七、討論事項之案由、內容及其決議。
八、其他應行記載之事項。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