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險人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等有變更或錯誤時,被 保險人應即通知其所屬投保單位。 前項被保險人之相關個人資料有變更或錯誤之情形,投保單位應即填具被 保險人變更事項申請書,檢附國民身分證正背面影本或有關證明文件送交 保險人憑辦。 被保險人未依第一項規定通知其所屬投保單位,或投保單位未依前項規定 檢附相關文件送交保險人者,保險人得依相關機關登記之資料逕予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