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無災害工時紀錄實施要點 (民國 101 年 09 月 13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5 年 0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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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本要點實施前已參加全國無災害工時紀錄之事業單位,其累計之無災
    害工時紀錄,經送執行單位認可後,仍可追認。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