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經費付款方式
(一)依計畫執行進度按下列方式撥付:
1.第一期款:承辦單位於辦理職業興趣探索課程及相關活動完竣,
檢附經費核撥應備文件,經執行單位核審,覈實撥付。
2.第二期款:承辦單位於辦理個案工作體驗完竣,檢附經費核撥應
備文件,經執行單位核審,覈實撥付。
3.第三期款:承辦單位於全案執行完畢,完成工作計畫書所列全部
事項,檢附經費核撥應備文件,經執行單位核審,覈實撥付。
(二)申請經費核撥應備文件
1.經費支出明細表(附表六)。
2.經費支出均應附原始憑證:
(1)出勤獎勵金應附出勤紀錄簽到影本、請領清冊正本(領取者應
簽名或蓋章)及扣繳憑單影本。
(2)工作體驗津貼應附請領清冊正本(領取者應簽名或蓋章)及扣
繳憑單影本。
(3)管理津貼應附合作事業單位或團體請領清冊。
(4)勞工保險、意外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勞退新制應附相關證明
文件影本。
3.期中(或結案)執行成果報告書(附表七)及其電子檔案(光碟
)(一式二份)。
4.承辦單位之撥款帳戶資料。
(三)承辦單位須代為扣繳個案出勤獎勵金、工作體驗津貼之所得稅,及
業務輔導員個人所得稅。
(四)本計畫核審委託後,承辦單位不得重複接受其他政府單位委託或補
助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