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審核標準: (一)評核標準依本局公告之訓練品質計分卡項目。 (二)經提案審查通過者,每一申請單位訓練費用以補助訓練計畫所需經 費之 50 %為上限。 (三)每一申請單位訓練計畫最高可申請補助額度,以 96 年 1 月僱用 本國員工人數計,每一員工補助 1 萬元,補助金額最高以新臺幣 50 萬元為限。若中高齡受訓人數佔該單位總受訓人數之比率超過 14 %者,補助金額最高為新臺幣 60 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