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本計畫補助事業單位之訓練津貼為每名青年每月新臺幣(以下同)八 千元。受訓時間未足月者,依受訓學員實際參加訓練日數發給至少每 日二百六十七元;補助勞工保險費(含普通事故保險費用及職業災害 保險費用)最高每月六百七十七元。受訓時間未足月者,依受訓學員 實際參加訓練日數發給每日二十二元。 各補助項目之補助期間以三個月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