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九十七年度協助企業人力資源提升個別型計畫 (民國 103 年 01 月 08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7 年 0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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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本計畫評核標準為:
(一)優質型運用本局所訂定公告之訓練品質計分卡(TTQS)辦理評核(
      如附件二,實際評核時依最新公告之版本),適用大型企業、組織
      或團體;惟中小型企業、組織或團體亦得選擇優質型評核表接受評
      核。
(二)培育型依培育型實地訪視評核表評核(另行公告),適用中小型企
      業。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