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雇主應訂定含採樣策略之監測計畫,其項目及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危害辨識及資料收集:依作業場所危害及先期審查結果,以系統化
方法辨識及評估勞工暴露情形,及應實施作業環境監測之作業場所
,包括物理性及化學性危害因子。
(二)相似暴露族群之建立:依不同部門之危害、作業類型及暴露特性,
以系統方法建立各相似暴露族群之區分方式,並運用暴露風險評估
,排定各相似暴露族群之相對風險等級。
(三)採樣策略之規劃及執行:規劃優先監測之相似暴露族群、監測處所
、樣本數目、監測人員資格及執行方式。
(四)樣本分析:確認實驗室樣本分析項目及執行方式。
(五)數據分析及評估:依監測數據規劃統計分析、歷次監測結果比較及
監測成效之評估方式。
雇主應依作業場所環境之變化及特性,適時調整採樣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