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培力就業計畫補助作業要點 (民國 101 年 05 月 10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9 年 0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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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本會職業訓練局及所屬公立就業服務中心辦理相關工作,其業務執行
    費依核定計畫經費乘以百分之四計算。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