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明師高徒計畫 (民國 106 年 09 月 01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2 年 10 月 0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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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署於申請人文件備齊後,組成專家遴選小組進行資格審查;必要時
    通知申請人到場說明。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