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辦事細則 (民國 103 年 02 月 14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3 年 02 月 14 日
第 10 條
特定對象及學員輔導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特定對象之職業訓練及就業服務。
二、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之推動。
三、多元就業開發業務之辦理。
四、學員生活、學習及心理之輔導。
五、學員相關登記、醫務、膳食等業務之辦理與宿舍之管理及維護。
六、學員就業輔導與追蹤服務之研擬及執行。
七、學員之保險及退訓賠償。
八、職業災害勞工之職業重建。
九、其他有關特定對象及學員輔導事項。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