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審查作業: (一)本計畫申請案件得於受理後辦理併案審查,並於審查完成後函文通 知申請單位審查結果。 (二)本計畫必要時得邀請專家學者組成審查小組辦理審查作業,其審查 重點如下: 1.計畫目的達成度及可行性。 2.實施效益及受益人數。 3.預算經費編列合理性。 4.曾參加本部當年度辦理「工作生活平衡」或「員工協助方案」相 關課程之雇主,得優先補助。 5.近三年申請本補助計畫之辦理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