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安心就業計畫 (民國 110 年 07 月 02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9 年 0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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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署為查核本計畫實際執行情形,得會同相關單位派員實地查核或電
    話抽查,必要時得查對相關資料,雇主或減班休息勞工不得規避、妨
    礙或拒絕。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