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連結重點產業用人需求與青年就業實施計畫 (民國 112 年 08 月 07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12 年 08 月 0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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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拾、經費來源
      發展署及分署所需經費由就業安定基金項下支應。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