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因應美國對等關稅政策支持勞工安定就業推動要點 (民國 114 年 04 月 21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14 年 0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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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本要點所列各項協助措施除另有規定外,原則不得與其他相同性質津
    貼或補助重複請領。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