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3 18:23
法規名稱: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 (民國 111 年 05 月 11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81 年 07 月 27 日
第 105 條
研磨機應設置不離開作業位置即可操作之動力遮斷裝置。 前項動力遮斷裝置,應易於操作,且具有不致因接觸、振動等而使研磨機 有意外起動之虞之構造。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