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3 19:17
法規名稱: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 (民國 111 年 05 月 11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81 年 07 月 27 日
第 107 條
桌上用研磨機或床式研磨機,應具有可調整研磨輪與工作物支架之間隙在 三毫米以下之工作物支架。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