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05 09:49
法規名稱:
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提繳及墊償管理辦法 (民國 104 年 05 月 20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75 年 02 月 21 日
第 11 條
勞工故意隱匿事實或拒絕、妨礙查詢,或為不實之舉證或證明文件者,不 予墊償。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