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09:57
法規名稱:
廢
視覺障礙者就業基金補助作業要點 (民國 98 年 03 月 16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0 年 07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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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受補助單位應建立完整補助案件檔案備查,並保存至少三年以上。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